根据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13日,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26年1月23日8时30分许,原州区古雁街道碧桂园天宸商住小区施工作业中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
该事故的建设单位是固原碧桂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宁夏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认定,原州古雁碧桂园天宸小区“1·23”一般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系一起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辨识不足、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事故责任单位是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固原碧桂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夏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